水资源论证是落实水资源刚性约束要求和“以水定城、以地、以人、以产”原则,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与水资源条件相适应而必须开展的一项重要工作。水资源示范体系建立以来,对促进相关规划的科学决策和建设项目的合理布局发挥了重要作用,有效促进了水资源的节约、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但由于受发展理念、发展阶段和模式的影响,一些地区在经济社会发展中对水资源条件考虑不足。
抓好组织实施。流域管理机构和地方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要把水资源论证作为落实水资源刚性约束要求、加强水资源监督管理的一项重要工作,加强组织,落实工作职责,明确管理要求,加强与有关规划审批部门、区域管理机构、项目管理部门的协调配合,共同推进水资源理论认证工作。
水资源论证工作从总体析水资源的论证水平和许可范围,用水的合理性、节水和水资源保护,以及公众对水资源论证工作的认识,找出存在的问题,从而,从水资源论证与建设项目管理体制、水资源论证与规划水资源论证的关系等方面提出了相应的建议和对策。
在就地经济条件下,解决水资源合理开发、优化配置、利用和有效保护问题的有效手段是加强管理,同时加强事前管理和过程管理。水资源论证是加强水资源开发利用源头控制的重要手段。1993年,颁布实施了《取水许可证制度实施办法》,确立了水资源开发许可证制度,要求新建、改建、扩建建设项目必须申领取水许可证。该制度的实施,对加强水资源统一管理,推进计划用水,严格节约用水,实现水资源可持续利用起到了积作用。但是,我们不能不看到,事前监督管理是一个不断完善的过程。原重大取水工程要求过于简单,不能很好地反映人水矛盾、经济发展与水资源的匹配条件、水资源开发对生态系统的影响等,与当前的水资源短缺状况不相适应。
明确了区域评价的技术要求。水资源论证区域评价要结合本行政区域水资源承载能力和开发利用现状,以及开发区的功能定位和产业布局,明确提出总量控制目标开发区水资源配置要充分体现水资源节约集约利用,积推进集中供水、供水和循环用水,统筹安排水资源地表水和地下水,将再生水等非常规水源纳入水资源统一配置。
原重大取水工程要求过于简单,不能很好地反映人水矛盾、经济发展与水资源的匹配条件、水资源开发对生态系统的影响等,与当前的水资源短缺状况不相适应。